州兵的搜查,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在青陽縣平靜(至少是表面)的水面上,激起了短暫的漣漪,隨即又恢復了某種更深的、帶著緊繃感的“平靜”。但這“平靜”之下,暗流更加洶涌。
梧桐巷甲三號,如同風暴眼中暫時安寧的一隅。鄭氏與林墨都知道,這安寧不會持續太久。州兵雖被暫時糊弄過去,但白云觀和“通源典”背后的勢力絕不會就此罷休。明面上的搜查或許會告一段落,但暗地里的窺探、試探,乃至更陰毒的手段,隨時可能降臨。
留給他們的時間,不多了。
當夜,在確認外面沒有異常的眼線后,鄭氏便讓張福,以“夫人舊疾復發,需去‘德濟堂’取幾味急藥”為由,出了門。張福年邁,行動遲緩,又是生面孔,不太引人注目。他先去了“德濟堂”,真的抓了幾副安神補氣的藥,然后繞了幾條街,在確認無人跟蹤后,才悄悄拐進了縣衙后街,找到了周縣尉的府邸后門。
他沒有敲門,只是將一封沒有署名、用最普通的信封裝著的短信,塞進了門縫。信中只有寥寥數語,字跡是鄭氏用左手模仿的、歪歪扭扭的孩童筆跡:“城西土地廟,泥像座下,有惡人害童男童女,取心頭血,速救。”信末,畫了一個極其簡陋的、滴血的匕首圖案。
這是林墨與鄭氏商議后的第一步棋。不直接點明白云觀或“通源典”,只給出一個駭人聽聞、卻又難以證偽(或者說,一旦查實便是驚天大案)的線索,將周縣尉的注意力,引向“童男女心頭血”這個最滅絕人性的罪行上。周縣尉主管刑獄治安,此等邪術害命大案,他于公于私都不敢怠慢,必然會暗中查探。只要他一動,無論是否能立刻查到白云觀頭上,都會攪動這潭水,分散對方的精力,也為后續更直接的證據“投遞”,創造機會和借口。
做完這件事,張福又繞了幾條路,在幾處夜間依舊有人跡的街口、茶棚,將另外幾份用同樣筆跡、內容更加簡略、只提“北疆糧草有人動歪心思”、“貪官勾結妖道害人”等煽動性口號的揭帖,混在人群中悄悄丟棄,或塞進一些半掩的門縫。這些揭帖用語粗俗,充滿臆測,更像是不明真相百姓的憤慨之語,難以追查來源,但其內容,卻足以在底層和一些消息靈通人士中,悄悄發酵,埋下懷疑的種子。
做完這些,張福才提著藥包,繞了一大圈,確定無人尾隨,方才回到梧桐巷。
第一步行險棋,已然落下。
接下來兩日,城中表面依舊平靜,但一些細微的變化,還是被有心人捕捉到了。
先是“通源典”毫無征兆地歇業一日,大門緊閉,門口那兩尊猙獰石獸也被用布幔罩了起來,引得路人紛紛側目猜測。接著,白云觀也掛出了“內部修繕,暫停接待尋常香客”的牌子,只對少數“大功德主”開放。觀中道士的出入似乎也頻繁了些,且神色間少了往日的從容,多了幾分不易察覺的警惕和匆忙。
縣衙那邊,周縣尉似乎也“忙”了起來。有衙役看到,他連續兩日都帶著幾個最得力的捕快,在城西一帶“巡視”,重點查看了幾處廢棄的廟宇、窯洞,甚至去了趟“鎮煞塔”附近(那里地動后本就人跡罕至),雖然對外宣稱是加強災后治安巡查,但明眼人都能看出,他像是在找什么東西,或者……什么人。
這些變化,通過孫有福和王守業那邊殘存的、極其小心的眼線,以及鄭氏自己偶爾從“金縷閣”客人口中聽到的零星議論,斷斷續續地傳回了梧桐巷。
“周縣尉果然動了。”鄭氏對林墨道,語氣帶著一絲期待,“只是不知,他能否查到線索。”
“不急。讓他查。查不到,對我們也是好事,至少證明對方手腳干凈,或藏得極深。查到了……那便是捅開了馬蜂窩。”林墨靠在椅中,臉色比前兩日好了一些,但左臂依舊不便,他在緩慢地活動著手指,嘗試重新掌控對左臂的細微控制。“我們的第二步棋,可以準備了。”
第二步棋,便是將部分經過篩選、摘抄的、涉及“州府糧道”和“赤陽丹”賄賂的證據,以“匿名”但更具“可信度”的方式,送到一個“合適”的官員手中。這個人選,他們斟酌再三,最終定下了仍在青陽縣坐鎮的州府通判――方通判。
選擇方通判,有幾個原因。其一,他官職夠高(正六品通判,有監察、分掌糧鹽、捕盜、水利等職權),且此刻就在青陽,可以直接處理。其二,他在處理李家案時,雖有些圓滑,但大體上保持了公正,與馮僉事配合也還算默契,未見明顯偏袒白云觀或本地豪強的跡象。其三,通判有“監察”之責,收到關于糧道官員可能貪腐、勾結邪道的舉報,于情于理都必須重視,且有能力進行初步調查。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方通判與主管刑名的馮僉事并非完全一路,甚至可能存在一定的制衡或競爭關系。將證據交給他,可以避免馮僉事萬一“不可靠”的風險,也能在州府層面制造一定的“分權”和“牽制”,讓幕后黑手難以一手遮天。
“但如何確保證據能安全送到方通判手中,且引起他的足夠重視?”鄭氏問。直接投遞,風險太大,容易被截留或忽視。
“需要一個‘合理’的渠道,和一個‘恰當’的時機。”林墨沉吟道,“方通判在青陽,日常在縣衙理事,也會接見一些本地士紳。他身邊必然有親信隨從、文書。我們或許可以從他身邊人入手。”
鄭氏眼睛一亮:“方通判的那位如夫人,似乎對‘金縷閣’的繡品有些興趣。前日她的丫鬟還來問過,能否繡一幅小炕屏,樣式要雅致新奇。我以年關事忙、排期已滿為由,暫時推了,但留了活話,說過幾日若有閑暇,可以試試。”
“如夫人……”林墨手指輕叩桌面,“這是個機會。但如何將證據夾帶在繡品中,且不被察覺,又能確保最終落到方通判眼中,是個難題。”
“或許……不必夾帶。”鄭氏思索著,“我可以接下這單生意,借送繡樣、量尺寸、或交貨的機會,接近方通判的住處,甚至……或許有機會見到那位如夫人。屆時,可以見機行事,比如……故意留下一點‘破綻’,或者,在繡品不起眼處,繡上一些只有懂行之人才能看懂的、暗示性的紋樣或暗語?”
“風險依然不小,且難以控制。”林墨搖頭,“對方不是傻子,一旦起疑,你便是自投羅網。我們不能讓你冒險。”
“那……”鄭氏蹙眉。
“或許,可以換個思路。”林墨目光落在桌上那疊書信賬簿的抄錄本上,“我們不直接送‘證據’,而是送一個‘引子’。一個能讓方通判自己產生懷疑,并主動去查的‘引子’。”
“引子?”
“對。比如,一封看似無意中流出、語焉不詳、卻指向明確的‘密信’抄本。或者,一份記錄著異常資金往來、但抹去了關鍵信息的‘賬頁’。我們將這‘引子’,以看似‘意外’的方式,送到方通判必定會看到的地方――比如,他每日處理的公文堆中,他常去的茶樓酒肆的雅座,甚至……他轎子里的坐墊下。”林墨緩緩說道,“東西不能多,不能全,要留下足夠讓他好奇、卻又難以立刻證實的懸念。同時,要確保這‘引子’的出現方式,看起來像是一個知曉內情、卻又膽小怕事、或利益受損的‘內部人’所為。這樣,方通判第一反應不會是懷疑舉報者,而是會去核實‘引子’的真偽。只要他去核實,以他的官職和人脈,總能摸到一些邊。只要他摸到了邊,自然會順著線索往下查。屆時,我們再視情況,決定是否、以及如何送上更直接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