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瑾衡律師事務所,蘇瑾辦公室。
窗外飄著深秋的冷雨,雨點敲在玻璃上,發出細密的聲響。蘇瑾坐在寬大的核桃木辦公桌后,面前攤開著三份卷宗。左邊是“錦繡家園事故民事賠償案”的原始檔案,厚達七百多頁,紙張泛黃,邊角卷曲,散發著陳年文件特有的霉味。中間是“陸建華死亡案”的警方調查報告,只有三十幾頁,但關鍵部分被涂黑了。右邊是她自己整理的線索筆記本,密密麻麻的手寫記錄,箭頭、問號、重點標記,像一張思維導圖。
她已經在這里坐了四個小時,從凌晨五點到現在,咖啡續了三杯,眼睛熬得發紅,但精神高度集中。因為昨晚在棋手會議后,林晚給了她一個新任務:以“陸氏復仇基金”的名義,申請對錦繡家園事故重啟調查。
這不是簡單的走程序。要說服司法機關重啟一樁二十年前的舊案,需要過硬的“新證據”和“合理懷疑”。陸建華的遺書是其一,鋼筋工老李的證詞是其二,但還不夠。蘇瑾需要找到當年事故調查中,被忽略或刻意掩蓋的“關鍵證人”或“關鍵物證”。
她重新翻開民事賠償案的卷宗,一頁頁仔細閱讀。這個案子當年以“調解”結案,林氏集團和三家遇難者家屬、十七名傷者達成了賠償協議,總金額三億。協議是保密的,卷宗里只有調解書和收據,沒有詳細談判記錄。
但蘇瑾注意到一個細節:調解協議簽署的時間,是2007年1月15日。而事故發生在2006年8月23日,陸建華跳樓是8月23日當晚。也就是說,在事故發生后不到五個月,賠償就完成了。
這太快了。
一般這種重大安全事故,光是責任認定、損失評估、談判拉鋸,至少需要一兩年。錦繡家園的事故造成三人死亡、十七人受傷,還有巨大的財產損失,居然在五個月內就調解成功,而且所有當事人都簽了保密協議,再也沒有鬧過。
這不正常。
除非……有人急于結案,用錢封口。
蘇瑾調出當年遇難者和傷者的名單,開始逐個排查。這些人的信息在卷宗里只有姓名、身份證號、賠償金額,沒有聯系方式,更沒有現狀。二十年過去了,很多人可能已經搬家、去世,或者根本不愿意再提起這件事。
但有一個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
“證人:王秀英,女,52歲,錦繡家園事故3號樓遇難者***(鋼筋工)之妻。賠償金額:八百萬元。”
八百萬元,是三個遇難者家屬中最高的。另外兩人分別是五百萬和六百萬。為什么王秀英的賠償金額最高?是因為她鬧得最兇?還是因為……她知道得最多?
蘇瑾記下這個信息,然后開始查王秀英的現狀。通過內部系統查詢,她發現王秀英的身份證在2007年3月有過一次住址變更,從北京朝陽區的一個老小區,遷到了河北秦皇島。之后再也沒有其他記錄。
她嘗試撥打了當年卷宗里留的一個固定電話,是空號。又通過戶籍系統查到了王秀英的兒子李強的信息,李強今年應該三十五歲,但系統顯示他在2008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五年,2013年出獄后下落不明。
線索似乎斷了。
但蘇瑾沒有放棄。她調出2007年1月至3月北京所有銀行的轉賬記錄――這需要特殊權限,但她以“律師調查取證”為由,向法院申請了調令。一小時后,她拿到了數據。
果然,在2007年1月20日,也就是賠償協議簽署后的第五天,有一筆八百萬的匯款,從林氏集團的賬戶,匯入了一個叫“王秀英”的個人賬戶。賬戶開戶行是工商銀行北京分行。
緊接著,在2007年3月5日,這個賬戶分三筆轉走了所有錢:三百萬轉到了秦皇島的一個賬戶,戶名是王秀英;兩百萬轉到了一個叫“李強”的賬戶;剩下的三百萬,轉到了一家名為“明德會計師事務所”的對公賬戶。
明德會計師事務所。
蘇瑾立刻查這家事務所。它成立于2005年,注冊資本只有五十萬,但在2006年到2007年間,經手了多筆與錦繡家園事故相關的資金流轉。更重要的是,這家事務所的法人代表叫“周明德”,而周明德是……趙東明的表弟。
找到了。
蘇瑾的心臟狂跳起來。她快速搜索周明德的現狀。資料顯示,周明德在2010年因“非法經營罪”被捕,判刑三年,2013年出獄后移民加拿大,從此杳無音信。明德會計師事務所也在2010年注銷。
但蘇瑾注意到,在周明德被捕前一個月,明德會計師事務所的所有賬本和文件,被一場“意外火災”燒毀了。警方調查后認定為“電線老化”,不予立案。
太巧了。
所有線索都指向一個結論:王秀英當年可能不只是遇難者家屬,她還是個“關鍵證人”,知道一些內情,所以獲得了更高的封口費。而趙東明通過表弟的會計師事務所,處理了這筆錢的流轉,并最終銷毀了所有記錄。
但王秀英本人呢?她收了錢,搬去秦皇島,之后二十年再也沒有出現過。她是真的被收買了,還是……被滅口了?
蘇瑾決定,必須找到王秀英,活要見人,死要見尸。
她聯系了陳燼,讓他立刻動身去秦皇島,根據當年王秀英遷入的地址,查找她的下落。同時,她讓阿九入侵戶籍系統和各大醫院的數據庫,搜索“王秀英”這個名字的所有記錄,看有沒有死亡證明或就診信息。
然后,她做了一個更大膽的決定。
她拿起電話,撥通了沈警官的號碼。
“沈警官,我是蘇瑾。”她的聲音平靜專業,“關于錦繡家園事故,我這邊發現了一些新線索,可能涉及當年事故真相被掩蓋,以及關鍵證人被收買或滅口。我想申請查閱當年事故的刑事偵查卷宗――不是公開的調查報告,是完整的、未經刪減的原始卷宗。”
電話那頭,沈警官沉默了幾秒:“蘇律師,你知道規矩。刑事案卷,特別是已經結案的舊案,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隨意調閱。你有‘特殊情況’嗎?”
“有。”蘇瑾說,“第一,我找到了當年遇難者家屬王秀英的銀行轉賬記錄,顯示她在獲得八百萬賠償后,有兩百萬轉給了兒子李強,三百萬轉給了趙東明表弟周明德控制的會計師事務所。這涉嫌以賠償為名的賄賂和封口。第二,我找到了新的證人,當年工地上的鋼筋工老李,他指證趙東明在事故當天上午,往3號樓地基傾倒不明液體。第三,我找到了陸建華自殺前的真實遺書,證明他是被趙東明脅迫跳樓,且遺書上留有趙東明的指紋。”
沈警官的呼吸,明顯急促了:“遺書和指紋,能給我看看嗎?”
“可以。但我需要先看到完整的刑事卷宗。”蘇瑾毫不退讓,“沈警官,這個案子可能不只是安全事故,可能涉及謀殺、偽證、賄賂、甚至……有組織犯罪。您不想知道真相嗎?”
更長的沉默。
然后沈警官說:“一小時后,市局檔案室。我會安排。但只能你一個人來,不能拍照,不能復印,只能看。”
“明白。謝謝。”
掛斷電話,蘇瑾靠在椅背上,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她能感覺到,自己離真相,又近了一步。
上午十點,北京市公安局檔案室。
這是一間位于地下二層的房間,沒有窗戶,只有一排排高聳的鐵皮檔案柜,空氣里有灰塵和舊紙張混合的氣味。沈警官已經等在門口,他穿著便服,臉色嚴肅,看見蘇瑾,只是點了點頭,示意她跟著進來。
兩人走到最里面的一個柜子前,沈警官用鑰匙打開,抽出一個厚厚的牛皮紙檔案袋,上面貼著標簽:“錦繡家園8?23事故刑事偵查卷宗(絕密)”。
“只有半小時。”沈警官低聲說,“我在這里等你。別搞亂順序,別做記號。”
“明白。”
蘇瑾接過檔案袋,走到角落的一張桌子前坐下,打開臺燈。她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解開檔案袋的線繩,取出里面的文件。
卷宗很厚,大約有五百頁,分門別類裝訂成冊。第一本是現場勘查記錄,有大量照片:坍塌的3號樓廢墟,散落的鋼筋水泥,遇難者的遺體,救援人員在挖掘……照片是黑白的,但依然能感受到當年的慘烈。
第二本是尸檢報告。三名遇難者都是鋼筋工,死因是“重物壓砸導致顱腦損傷及胸腔臟器破裂”。死亡時間在當天下午兩點到三點之間。報告很詳細,但蘇瑾注意到,在“體表特殊痕跡”一欄,三名遇難者的手部、前臂,都有不同程度的“化學灼傷”。
化學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