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農業文明時代,尤其是即將到來的東漢末年的亂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所帶來的收益比屯田制的收益少之又少。實行屯田制所獲得的糧食,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數十倍。一旦實行屯田制,劉范就再也不用怕軍糧短缺,也不怕境內的百姓不能解決溫飽問題。
所以,劉范還是一咬牙一狠心,決定在西涼和西域都實行屯田制,把涼州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變為屯田制的民屯,分成為百姓四分,國家六分。但為了安撫涼州人,以及即將到來的流民,劉范承諾,參與民屯的百姓除了上交所得糧食的百分之六十之外,不用再交其他的稅,而且上交給官府的六成糧食,官府將以每斤五錢的價格補貼給百姓。補貼價格隨著實際情況,可以隨時浮動調整。而且遇到荒年,萬一發生了糧食絕收的情況,官府將免征六成的糧食,并補貼一些糧食。
這樣,就相當于劉范用錢去購買屯田上交的六成糧食。雖然每斤五錢的價格很低,但百姓沒有損失太大,至少沒有如同曹魏屯田那樣剝削。而且百姓拿到錢之后,資本雄厚了,消費能力就會大幅增長,又能促進消費。而且涼州商業稅經過劉范的完善,屯田制不會太過于剝削百姓,故而所有人都沒有反對。
如此一來,劉范覺得可以實行屯田制了。盧植提出,可以多給百姓一個選擇。盧植認為,可以招募百姓為屯田軍。軍屯以六十為一屯,參與屯田軍的人,其家庭可以免費獲得五十畝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收成上交三成,自留七成。官府也對上交的三成糧食進行每斤五錢的補貼。屯田軍在農忙時負責屯田,屯田所得收成需上交八成,自留兩成。農閑時進行軍事訓練,戰時也需要上戰場。屯田軍在戰場上立了功,就可以升為職業軍人,其家庭所上交的糧食收成,就可以下降至兩成。實際上,盧植的軍屯策其中也結合了民屯。
劉范認為,盧植的提議很好。軍屯策實施后,兵源問題就解決了,而且軍糧問題也是迎刃而解。但劉范仍然害怕百姓抵制屯田制,所以規定百姓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民屯或者是軍屯,也可以自由選擇參不參加屯田。如果使用國有土地而不參與屯田的,可以上交土地使用權,從事其他職業。在屯田制進行的第一年,不收取任何費用。民屯可以不上交六成,軍屯可以不上交三成。并且,不論是民屯還是軍屯,官府提供耕牛、耕具和種子。
為了契合屯田制,劉范還補充了一條。就是原來棗柢的屯田制規定,屯田區不隸屬于郡縣,而且還有專門的官員進行管理,去典農都尉、典農校尉和典農中郎將。但劉范沒有那么多人才,可以擔任這么多職位。為了屯田順利進行,劉范只好讓屯田區隸屬于郡縣。每個郡縣有專門的屯田區,由太守和縣令直接管理。
經過劉范的完善補充,屯田制這才成熟完整。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