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的會議室里,燈光白晃晃的,照得桌上的材料刺眼。
趙檢察官把卷宗合上,摘下眼鏡揉了揉鼻梁,看了對面幾個人一眼。
“證據鏈不完整,無法證明孫紅就是陸瑤,也無法證明氯化鉀是她故意投放。”他說,“現有證據只能證明她出現在現場,但不能證明她有主觀故意。那個所謂的護士也查無此人,唯一能指認她的肖炎烈至今沒有恢復記憶和語能力。”
旁邊一個年輕檢察官翻了翻材料,“那李銘在香市的證詞呢?他親口說過陸瑤沒死。”
趙檢察官搖頭,“李銘他不肯出庭作證,而且他本身是涉案人員證詞可信度不高,法院那邊不會采信。”
幾個人沉默了一會兒。
另一個年紀大些的檢察官嘆了口氣,“那就只能放了?”
趙檢察官把眼鏡戴上,“證據不足,檢察院不批捕。這是規定,咱們按規矩辦。”
他在不起訴決定書上簽了字,筆尖在紙上沙沙響。
簽完把筆放下,靠在椅背上,“通知看守所,放人。”
消息傳到公安局,老劉氣得拍了桌子,“就這么放了?她差點把人害死!”
辦案民警也無奈,“現在證據不足檢察院不批捕我們也沒辦法,總不能把人一直關著。”
老劉在屋里走了兩圈,他拿起電話給周時硯打了過去。
“周團長,陸瑤要被釋放了,檢察院那邊證據不足,所以不予批捕。”
電話那頭周時硯沉默了幾秒。
片刻后,他壓低聲音問,“檢察院那邊打算什么時候放人?”
老劉說,“今天下午。”
“好,我知道了,這件事你不用再管了,我會接著跟進的。”周時硯說。
掛了電話,他轉身拿起外套出了門。
既然檢查院說證據不足,那他就想辦法再去找證據。
之前他一直顧忌與陸家的交情,可這一次……
陸瑤不應該動肖炎烈的。
……
看守所高墻上拉著鐵絲網,網上面纏著幾片枯樹葉,風一吹沙沙響。
陸瑤在里面待了半個月,這半個月她沒怎么睡好,整個人都瘦了一圈。
女民警領著她走過長長的走廊,走廊里很安靜,只有兩個人的腳步聲。
走到鐵門前,門吱呀一聲開了。
門外的風灌進來,帶著土腥味和遠處飄來的煤煙味。
陸瑤瞇了瞇眼,站了幾秒才適應外面的光線。
天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
門口停著一輛出租車,陸晨站在車旁邊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夾克,眼下一片青黑。
他看見陸瑤出來,嘴唇動了動,沒說出話。
陸瑤走過去,低著頭,“三哥。”
陸晨看著她,心里堵得慌。
他想說點什么,又不知道該說什么。
最后只是拉開車門,“上車吧。”
陸瑤坐進后座,車座上的皮革裂了好幾道口子,露出里面發黃的海綿。
陸晨關了門,對司機說了個地址,“城東,建安路。”
司機沒說話,發動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