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的輾轉反側下,我終于做了個決定,我不能再那么懦弱,不就是混么,我特么混了。
有了這想法,我一早上醒來就去找王子了,我找到他的時候他正在籃球場打籃球,因為他的腦袋上裹著繃帶,很明顯,我站在高高的鐵絲柵欄外面,看著他,不是說,他打籃球的時候簡直帥到沒邊,一連串過人,轉身,再接著一個完美的跳躍扣籃。
“好!”那動作力量感和優美度完美契合,簡直無可挑剔,我情不自禁的就喊了出來。
王子落下地來,聽到我的聲音,朝著我招手,示意我進去,我也就朝著籃球場里面去了。
他邊打著球,邊看著我說:“怎么了,來一場?”說話間他就將籃球朝我擲了過來。
我苦笑著接過籃球,又把球給他丟了回去:“我不會打籃球。”
這么多年了,我從來都是把時間放在學習上面,課外活動基本上是從來不會參加,這一刻我還真有一種虛度光陰的感覺,至少我自己覺得都有些可笑。
他接過籃球,又是一個原地跳躍拋投,三分正中,和他在一起打球的幾個人立時轟然:“喔!”還有啪啪的鼓掌聲。
他投完之后就朝我走了過來,我們兩個坐在樹蔭下,他咕嘟嘟的一口氣就逛完了一瓶礦泉水,然后看著我說:“怎么了,決定了?”
我狠狠點頭:“以后我跟你混了。”
聽到我的話王子一把拉住我的肩膀,拍了我一下很樂呵的說:“我就說么,你不混都可惜了。”說完,他就朝著場上喊:“哥幾個看著啊,他從今天起就是我兄弟,以后都特么給我罩著點。”
聽到王子的話正在打籃球的那幾個也不打了,籃球一丟就湊過來了,其中一個短寸頭黝黑黝黑的男孩一看我,就眼前一亮:“原來是你啊,不是說,那天你這下手真他媽的狠,”我只是撓著頭傻笑,我知道他說的是什么。
王子給我一一介紹了他們,也算是認識了,剛才和我說話的那個皮膚黝黑的男孩叫孫作舟,是個非常能片話的主,這一點后來我算是領教了,他是自來熟。
然后還有其他幾個人,張揚,人稱瘦猴,原因無他,因為這家伙長得真的太瘦了,簡直就是皮包骨頭,我甚至懷疑這家伙是不是吃飯的。
還有吳越,這可是個彪悍的主,一看他那鼓鼓的肌肉,我首先就想到兩個字,型男,他一米八左右,聽說打起架來也是個不要命的主,人稱瘋子,真不知道,這個稱謂是褒揚還是低貶。
還有其他幾個人,反正都是王子身邊的人,基本上都是高三十一班的人。
我也跟著打屁亂凱,一時間整個籃球場上只剩下我們幾個不時的哄笑聲,不知道怎么的,我容易被他們的情緒感染,或許我和他們不同的就是,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臟話。
下午的時候,我回了家,站在群租房那深深的巷子口,我深吸了一口氣就朝著里面走去,每次走在這條深諳的巷子的時候,我就覺得像是往困牢里面走,深沉得壓抑,令人喘不上氣來。
七拐八拐之后我才來到租房門前,門開著,我遠遠就聽到里面有人吵鬧的聲音,而且聲音不小,我一時著急,推開門就朝著里面跑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