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賺錢不擇手段,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宋思銘聽完評價道。
“考慮到他有前科,而且存有主觀惡意,我們準備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趙新民又對宋思銘說道。
“可以。”
宋思銘予以肯定,而后告訴趙新民,“再以高新分局的名義,擬一個警情通報,將這件事講清楚,警情通報要張貼到段莊村。”
“明白了。”
“我連夜辦。”
趙新民立刻答應下來。
第二天一早。
高新分局的警情通報,就貼到了段莊村的村委會公告欄,并將電子版通報,轉發到了村民群里。
“原來是包工頭搞事情!”
段莊村的村民,這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幾個受傷的村民,此時此刻,也終于回過味來。
他們一直以為是執法人員先動的手,沒想象到卻是冤枉了人家。
至此,誤會算是解開了。
宋思銘也知道,幾名受傷的執法人員受了委屈,專門買了東西,到這幾名受傷的執法人員家里,進行慰問。
這讓幾名執法人員大為感動。
因為,與群眾發生沖突,執法人員往往是弱勢群體。
無論對與錯,都免不了一頓批評,甚至會挨處分,他們也做好了挨處分的準備。
卻不想,宋思銘這么快,就還原了事情的真相,還了他們清白的同時,又給了他們足夠的尊重。
在這樣的領導手底下干活,想沒干勁都難。
不過,事情到這,還不算完結。
現階段,合法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到底算不算搶建,才是重點,這個問題說不清,或者不能讓老百姓信服,以后還會有沖突。
為此,當天下午,宋思銘再次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召集到一起,進行討論。
有人覺得無論是不是宅基地,這種時候,都應該禁止新建,因為建好了也要拆,這無疑是資源的巨大浪費。
但也有人覺得,合法的宅基地,不讓建住宅,實在說不過去,哪怕建了再拆,那也是老百姓的權力。
兩種觀點,各占一半,誰都說服不了誰。
“有沒有可能找一種折中的方案,既不資源浪費,也能讓老百姓滿意?”
聽到最后,宋思銘說道:“老百姓這種時候搶著建房,無非就是為了征收的時候多賠一點錢,那我們可以算一筆賬,一套住宅,究竟能多賠多少。”
高新區有專門的征收辦公室。
征收辦公室的負責人主動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征收房屋的房屋估值有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宅基地,另一部分是地上物,宅基地的單價是固定的,無論有沒有地上物,宅基地的估值都不會變,至于地上物,根據建筑結構,進行評估,混凝土澆筑是一千五一平米,磚混是一千二一平米,目前村里建房,都是磚混結構,按一套建筑面積一百五十平米計算,大概是十八萬,再加上內部的裝修,差不多能估二十萬。”
“那建一座這樣的房子,又需要多少錢呢?”
宋思銘問道。
“按照最便宜的建法,也得十二萬。”
征收辦公室的負責人回答道。
“也就說,現在搶著建房,只是為了這八萬的差價。”
宋思銘想了想,說道:“我覺得對于沒有地上物的宅基地,征收標準可以定的略微高上那么一點,把這八萬的差價給折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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