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節同志,你先匯報一下今天的處突流程。”劉連山振作起精神,“按照時間順序講,這樣能更直觀一些。”
李懷節按照時間順序,把自已做的決定、下達的命令,一一講述清楚。耗時不長,不到五分鐘就講完了。
齊秋云聽完之后很詫異,處突流程非常標準,這樣的處突指揮堪稱教科書級別的。
不但做到了有條不紊,而且面面俱到,并沒有什么明顯疏漏。
可是,怎么就出了這么大的簍子?
齊秋云不理解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她的基層工作經驗少了一點。劉連山可不是這樣的,他可是有著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的。
他一眼就看出了李懷節今天在整個處突行動中,犯下了一個很難防范的錯誤,監督層面缺乏執行力。
尤其是市政法委,副書記胡蕭山在這次的處突行動中的表現,真是蜻蜓點水,敷衍了事。
一個很明顯的狀況,胡蕭山既然已經察覺到死者家屬的精神狀態不對,為此還上報了市委,并且建議市委領導,就此取消簽訂保密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市政法委為什么不對死者家屬做一下心理干預?
家屬跳樓,是在李懷節授權市政法委,調動了基層干部對他進行陪護的情況下跳的。
從這里也充分說明了市委副書記李懷節的預見性,并且為此采取了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
從這一方面來看,在今天的整個處突事件中,李懷節有沒有過錯,那肯定有!
至于說這種過錯有多大,那真談不上。
吹毛求疵點來講,就是負有監督責任。
現在怎么辦?
直接批評李懷節在處突過程中,沒有深追細究、責任到人嗎?
不行!
這里是書記會,是有會議紀錄的。
如果現在自已開口對他進行批評,那就是對今天的處突事件進行責任定性。導致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必然將是李懷節承擔起一定的責任。
這對李懷節來說,無疑是不公平的。
畢竟,處突是一個團體,團體戰斗力除了領導因素之外,更多的還是看這個團體的整體素質。
劉連山不想讓李懷節這么一個有理想、有操守、有能力的年輕官員,在這件事情里染上污點。
他抬頭看向正在沉思的齊秋云,感慨道:“事情的經過如果確實是如李懷節同志所說的話,我們眉山市的基層干部素質,實在堪憂啊!”
劉連山感嘆了一句之后,起身踱著步子,邊思考邊接著說,“市政法委本應該成為這次維穩處突工作的排頭兵、頂梁柱。
但是很遺憾,他們沒有!
既然已經發現了死者家屬的精神狀態不穩定,為什么不安排心理醫生做一次心理干預呢?
處突工作就是個鐵錘砸鉚釘的力氣活兒,做不得半點假!
像這樣蜻蜓點水、一掠而過的工作方式,釀成了這樣的人間慘劇,基層陪護人員要處分,市政法委也要給市委一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