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刻,他沒時間細想這些。拆掉了一顆近身炸彈,他必須立刻集中所有精力,去處理另一顆擺在明面上、威力可能更大的炸彈――大風廠!
他的目光落在桌上那份打開的《關于大風廠土地產權及歷史遺留問題的初步調查報告》上,眼神瞬間變得銳利如鷹。之前的慌亂和不安早已被一種沉靜而堅定的決斷力取代。
報告清晰地梳理了脈絡:
1.改制時間與責任人:大風廠(前身為京州市紡織廠)于1995年完成股份制改制,時任京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的陳巖石是具體負責人。
2.改制瑕疵:改制方案只模糊規定“土地隨企業走,由改制后企業繼續使用”,對國有劃撥土地的性質、使用權取得方式、期限、費用等核心問題完全沒有明確約定,留下了巨大隱患。
3.關鍵政策出臺:就在改制完成后不久(95年下半年),在周瑾于漢東座談會力倡下,中央下發了《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中土地資產處置的緊急通知》(中辦發199518號)。文件明確要求所有已完成或正在進行的國企改制,必須對土地資產進行專項清理和補充處置,明確權屬,嚴禁模糊占用,并建立終身負責制。
4.陳巖石未整改:文件下發時,大風廠改制已完成。但很顯然,作為負責人的陳巖石并未按照文件要求對大風廠的土地問題進行任何補充整改和規范。歷史遺留問題就此固化。
5.土地現狀:該地塊為國有劃撥工業用地,使用權期限二十年:1994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報告用紅筆標出:現已到期超十個月!
6.當前問題:由于歷史遺留問題復雜,涉及股權糾紛(山水集團通過司法拍賣獲得股權)、職工安置、債務鏈條等問題,市國土部門和光明區政府擔心激化矛盾,一直未敢依法啟動土地使用權到期收回程序,導致國家土地被無償占用至今。
7.陳巖石近況:報告末尾附注:陳巖石因嚴重違紀違法已于兩個月前被判決,因年齡和健康原因暫予監外執行,目前在醫院,情況不佳。其政治生命早已終結,相關責任追究已由中央聯合調查組完成。
李達康一條條看下來,思路前所未有地清晰。這不是陰謀,這簡直是送到他手上的尚方寶劍!
1.政策依據硬:中辦199518號文,他親歷其形成過程,權威性毋庸置疑。
2.事實清楚:改制土地處置違規(違反95年文件)、土地使用權已到期、國家資產被無償占用,都是禿子頭上的虱子。
3.責任明確且安全:歷史責任人是已倒臺、被清算的陳巖石。追究一個已經身敗名裂的罪官的歷史失職,毫無政治風險,反而能彰顯自己“撥亂反正”、“厘清歷史舊賬”的魄力。
4.師出有名:依法收回到期且權屬不清的國有土地,維護國家利益,天經地義,誰也無法從大義上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