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漢東專項調查駐地的會議室里,陽光透過窗戶灑在堆積如山的案卷上,泛著肅穆的光澤。周瑾坐在主位上,面前擺放著兩份厚重的報告――一份是漢東案件的結案材料,另一份是《關于全國房地產行業高杠桿運行風險的預警與防范建議》。
全國房地產調查數據已全部匯總:浙省頭部房企平均負債率91.2%,多家企業通過跨境信托違規融資;徽省房企與地方融資平臺關聯交易金額超500億元,隱性擔保問題突出;滬城外資背景房企杠桿率雖略低,但資金外流風險顯現;京都10家重點房企有息負債合計達2300億元,預售資金挪用現象普遍。
“觸目驚心。”周瑾指尖敲擊著報告,語氣凝重,“漢東的案子該收尾了,房地產的預警報告也必須立刻上報中央。”
他拿起漢東結案材料,對幾位副組長吩咐道:“整理結案報告,報送中紀委常委會審議。明確三點要求:第一,陳巖石、季昌明、陳海的案件必須作為典型,在國家級媒體全文公布,接受全國人民監督;第二,涉案的其他處級以下干部,全部移交漢東省紀委,按程序依規處理;第三,陳巖石私藏的贓款贓物、盛景置業違規獲利的80億元,務必全額追繳,上繳國庫。”
“周組長,陳巖石的案件曝光后,會不會引發輿論震動?”有人擔憂道。
“就是要震動!”周瑾眼神銳利,“他冒領烈士功績、偽造身份、私藏贓款、干預司法,所作所為堪稱惡劣至極,不上國家級媒體曝光,不足以平民憤、正風氣!要讓全國人民都知道,無論資歷多老、名頭多響,只要觸犯黨紀國法,就必然受到嚴懲!”
幾位副組長齊聲應道:“明白!”
隨后,周瑾親自審定結案報告,重點標注了陳巖石、季昌明、陳海的核心違紀違法事實,確保每一個細節都有鐵證支撐。結案報告迅速通過機密渠道報送中紀委常委會,僅用三天時間便審議通過,批復明確:“同意結案,相關典型案例可通過國家級媒體公布,彰顯反腐決心。”
不久后,《人民日報》《新聞聯播》等國家級媒體同步發布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于漢東省系列違紀違法案件的通報》,全文如下:
“近期,經黨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聯合相關部門,對漢東省原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陳巖石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巖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涉嫌多項嚴重違紀違法事實:一是謊報年齡搶占參軍名額,冒領烈士李老根同志的戰斗功績,偽造入黨材料,欺騙組織數十年;二是在特殊時期,私藏涉案人員巨額財產(含金條、古董等),為他人偽造身份、賄賂上級,編造虛假事跡騙取組織信任;三是退休后違規處置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組建非法組織干預政務司法,為關聯企業充當保護傘,收受巨額好處;四是利用本人影響力,為其子陳海違規晉升提供幫助。
陳巖石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巖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另查明,漢東省檢察院原檢察長季昌明,身為檢察機關主要領導,背棄職責使命,利用職權為他人晉升提供幫助,收受巨額禮品禮金,在案件審批、干部任用中濫用職權,對本單位執法不規范、程序違法等問題放任不管,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依據相關規定,給予季昌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漢東省檢察院原反貪局局長陳海,違反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縱容親屬違紀違法,越級干預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關聯企業謀取利益,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犯罪,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涉案的其他相關人員,已按干部管理權限移交xx省紀委監委處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強調,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案為鑒,嚴守黨紀國法,敬畏人民、敬畏組織、敬畏法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干部教育管理監督,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通報一經發布,立刻在全國引發強烈反響。網友紛紛譴責陳巖石“玷污烈士榮譽”“欺世盜名”,對中央的鐵腕反腐拍手稱快。漢東省內,干部群眾更是深受震動,不少人感慨“沒想到看似光鮮的老革命,背后竟是如此不堪”,對凈化政治生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