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司馬部長指示后,周瑾沒有絲毫耽擱,當晚便在招待所房間部署核查工作。他叫來隨行的財政部監督檢查局骨干和秦剛,面色凝重地吩咐:“兵分兩路,一組由老張帶隊,立刻去省財政廳調閱相關檔案,重點查2000年前后老干部住房分配政策、京州核心區那處老干部安置小區的產權備案,以及陳巖石的住房相關材料;秦剛,你去省圖書館,查找一年前的《漢東日報》《京州晚報》等主流報紙,同時整理網上所有相關視頻、新聞報道,務必摸清陳巖石賣房捐款的具體金額和輿論宣傳情況。”
“記住,所有動作要低調,只查不聲張,尤其是涉及檔案調取,只說配合財政調研,絕不能透露真實意圖。”周瑾特意叮囑,眼神銳利如鷹,“時間緊迫,明早十點前,把所有核查結果匯總到我這里。”
兩人領命而去,一夜未歇。
秦剛驅車直奔省圖書館,憑借財政部調研的介紹信,順利進入報刊閱覽室。他按時間線索,從一年前的報紙合訂本中逐冊翻找,指尖劃過密密麻麻的版面,終于在《漢東日報》的社會新聞版找到了相關報道。頭版配著陳巖石在捐款儀式上的照片,老人手持捐贈證書,面帶微笑,標題格外醒目――《老黨員本色不改!原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陳巖石捐賣房款三百二十萬,助力公益事業》。
報道詳細寫道:“陳巖石同志于2000年從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任上退休,其所售住房為房改政策落實后的個人產權房。為支持公益事業、幫扶困難群體,他毅然決定變賣房產,將全部房款三百二十萬元捐贈給省慈善總會,自己則住進養老院,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共產黨員的奉獻精神,堪稱黨員干部表率。”
秦剛又翻找了同期的《京州晚報》,發現了更詳細的現場報道,提及“省市多家媒體見證捐贈全過程”,還引用了陳巖石的發:“這房子是國家給我的福利,現在我把它還給社會,能幫到更多人,比我住著更有價值。”
隨后,秦剛又登錄漢東省新聞網、本地視頻平臺,下載了當時的捐贈視頻。畫面中,陳巖石面對鏡頭侃侃而談,臺下掌聲雷動,省市相關部門領導到場見證,輿論宣傳聲勢浩大。秦剛將所有報道、視頻整理歸檔,連同三百二十萬的捐款金額,一一記錄在案。
與此同時,老張帶隊的核查組在省財政廳檔案庫房里,正對著堆積如山的卷宗仔細翻閱。按照周瑾的要求,他們先調取了1994年國家房改政策出臺后,漢東省的實施細則,明確“房改房需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且僅限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職工,需經嚴格審批”。
接著,他們找到了那處老干部安置小區的原始檔案。檔案顯示,該小區建于1998年,是省財政廳牽頭建設的公有安置住房,產權歸屬省檢察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分配對象為廳局級退休老干部,性質明確為“公有住房,個人僅有使用權,無處置權”。檔案附件中的分配名單里,陳巖石的名字赫然在列,備注欄寫著“2000年退休后入住,公有住房使用權”。
然而,當核查組查找陳巖石的房改審批檔案時,卻發現了蹊蹺。在標注“陳巖石房改相關”的卷宗里,只有一份《房改房產權確認表》,填寫日期為一年前賣房前夕,表中注明“該房為房改成本價購買,產權歸個人所有”,但缺少關鍵的房改申請報告、購房款繳納憑證、上級審批文件等必備材料,且確認表上的審批蓋章模糊不清,與同期其他房改檔案的規范流程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