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新建了一個文檔,標題為:“情緒日志索引與模板”。
在索引部分,他首先定義了情緒日志的根本原則:
“1.客觀記錄,非主觀宣泄。記錄情緒本身(如焦慮、興奮),但更要客觀描述觸發情境、生理反應、持續時間、后續影響。避免使用‘我感覺糟糕透了’這類模糊描述,代之以‘下午2點,接到一個陌生催收電話(后證實為誤撥)后,心率加速持續約15分鐘,并產生約半小時無法集中注意力于掃描工作。情緒標簽:突發焦慮-警惕。強度:3.55.0。’
2.即時記錄,避免修飾。情緒峰值或事件發生后,盡可能立即記錄。記憶會美化或扭曲。捕捉第一時間的真實感受。
3.關聯系統,追蹤影響。明確記錄該情緒是否、以及如何影響了‘系統’的任何環節(如干擾掃描判斷、誘發不當操作沖動、降低執行紀律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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