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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知雪背靠在洗手間墻上,急促呼吸著。
頭暈眼花,胸悶難受。
好不容易緩過來,她茫然抬眸朝前看……映入眼簾的,竟然是一塊巨大的用金色畫框包邊的鏡子。
鏡子里的女孩雪膚櫻唇,嬌美明媚,身上穿著一條黑色亮片小短裙,前凸后翹的好身材被勾勒得極為誘人。但好在長了一雙干凈黑亮的杏眼,讓她看起來媚而不妖,美而不艷,有種出塵脫俗之感。
這是……
不對!
孟知雪驚愕,她不是死了嗎?
怎么再一睜開眼,竟然看到年輕了十幾歲的自己?
她用力捏了一把臉。
鏡子里的女孩也做出跟她一樣的動作……
“嘶!”
孟知雪疼得跺腳,突然一道聲音遠遠傳來,打斷她的思緒。
“雪雪?你人呢?!”女人聲音著急,冒著火,“整個包廂的人都在等你,你是去火星上衛生間了……等等,你怎么臉色這么難看,生病了?”
高跟鞋的聲音戛然而止,成熟嫵媚的女人皺眉抬起手,探向孟知雪的額頭。
孟知雪看著眼前的陳姐,眼神恍惚。
她這是重生了?
重生到自己在夜爵ktv打工,在領班陳姐手下混的時候?
“死小孩!問你話呢!你啞巴了,快死了?你這也沒發燒啊!”陳姐柳眉倒豎,看著厲害不好惹,聲音卻是關心的。
孟知雪思緒又飛遠,想了想后認真回答:“……應該還能再活十二年。”
她大專畢業后找不到工作,幾百塊的地下室隔間都租不起,頓頓吃白開水加饅頭,沒辦法,只能抓住同學遞來的救命稻草到夜爵打工。
印象里,她就在夜爵上了一個月班,然后就被第一個“男朋友”周宇看中,從此再沒回來過。
從這時到她死,差不多十二三年的樣子吧。
陳姐被逗笑了:“蠢貨,說什么傻話!什么十二年,我看你能把我熬死!好了好了,別傻站著了,去包廂里好好唱幾首歌,好幾個公子哥都等著呢!”
壓低聲音,陳姐提點道:“把握機會!”
孟知雪傻乎乎道:“……好。”
安靜跟在陳姐身后,她還有點沒緩過來,腦子里不自主地回憶前世。
周宇。
劉辰飛。
胡沐川……
她腦子里一個個竄出來的人名,都是她的前男友。
寫作前男友,讀作金主。
是的,她就是傳說中的除了美色一無所有,靠臉吃飯,從不自力更生的美麗廢物金絲雀。
唯一的道德是她從不碰有婦之夫,有女朋友的也不行。
她這樣的人看似活得滋潤,實則……只要別想著結婚上位,母憑子貴,安分一點也的確過得很滋潤。
把男人哄好了,就什么都有了。
多輕松啊。
只是前世做了十幾年金絲雀,一生都在跟不同的男人周旋,錦衣玉食卻真的膩味了,重開一次她實在不想再走老路了。
但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家里窮,父母重男輕女,給不了她什么助力不說,還總逼著她當扶弟魔。
她腦子不夠聰明,不是讀書的料,高中時真的盡力了,但“頭懸梁、錐刺股”地努力也只考了個大專,學的還是不算熱門的應用心理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