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閻杰的生父富愛民是浙江溫州人,早先上山下鄉去的東北,后來輾轉到了延邊,與他媽閻秀芳屬于閃婚。
認識不到一周就結婚。
后來因為急于返城,與閻秀芳離婚。
回到老家文成縣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后來因為投機倒把入獄八年。
所以富閻杰知道,即便有錢讓他讀大學,有這樣一個爸,政審這塊都過不了。
這才是他要盡早做出與原生家庭的割裂的根本原因。
他不想讓賢珠一家被這種人糾纏。
富愛民收到延吉法院的傳票時,一個頭兩個大,他知道又是那個討債兒子找他麻煩了。
他是有案底的人,所以他需要長時間去當地派出所報到。
雖然重新組建了家庭,女的也是二婚,拖著一個女兒,又給他生了個兒子。
上次他還能借口出差,這次法院傳票是直接寄到他的家里的。
“富愛民,你給我解釋一下,這是怎么回事兒?我知道你以前有過一段婚姻,可你沒說你還有一個十八歲的兒子啊!”
“二十了。”
“不管他是十八還是二十,這個撫養費是怎么回事兒?”
“當初知青返城...”
“我要是知道你是這樣的人,我寧可被人戳脊梁骨,也不會再婚的。十八年的撫養費你算過嗎?”
“不給就完了,這東西就是一張廢紙!”
“富愛民,你是個有案底的人,你別忘了。要是這傳票是真實的,你知道撕毀的后果嗎?我們的兒子已經沒有未來了,他即便考取大學,政審這關都過不去,你知道嗎?同樣的,你那個大兒子也會遇到這種問題,要是法院將這層因素考慮進去,你知道你得一次性支付多少錢給對方嗎?他母親那邊什么情況?”
“那娘們兒生完孩子當晚就就跟野男人跑了。那個男人據說是搞工程的,應該比我們家有錢。”
這話聽著多少有些酸。
前妻跟人私奔,自己混的還不如那個奸夫,說明什么?
說明閻秀芳當初的決定都是正確的。
“明天我們去找個律師咨詢一下吧?”
“你不用管,我沒錢,法院還能逼死我?”
“富愛民,你要是再胡攪蠻纏,明天就去民政局離婚!我已經是二婚的,不介意三婚!”
此刻的閻秀芳正在被現任丈夫數落和埋怨。
單位里都知道,他娶的老婆拋夫棄子,跟他私奔。
原先上頭準備給他加擔子的,這下都泡湯了。
“別打人!回去坐好!現在有人起訴你妻子十八年未盡撫養義務,還有對年邁的母親的贍養費,一共索求三十萬元。”
“三十萬?獅子大開口啊?我沒錢!讓她自己去湊!”
“你們是夫妻,既然有共同財產,就有共同債務。法院已經凍結了你們倆名下的賬戶,等到官司結束后,才會解凍。”
“你兒子人呢?上回我就說,這就是一個無底洞,你還說花點小錢打發了事。這次人家要的是大錢,你給得起嗎?你媽那邊又是怎么回事兒?”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