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吃虧就好,老話說得好,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要是有人敢欺負你,只要不犯法,你盡管反擊就是,我和村里人全支持你。”程父說道。
作為鄉下人,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他只知道一句話,被人欺負了一定要還擊。
程勝心中很是認同自己父親說的話,他記得小的時候,村子和隔壁村發生了矛盾,村長就帶著全村男人去隔壁村找麻煩,自己父親那次也去了,要不是有鄉政府來勸解,恐怕兩個村子人都干起來了。
他要真是在外面被人欺負,以現在老爸在村子里的名氣,恐怕真的會帶著村子里人去找吳白鴿干一架。
“兒子,這都快一年了,你有沒有找女朋友?”
洗完碗筷的程母走了出來問道。
“這兩年我沒打算談戀愛,我想先把事業穩定下來。”程勝說道。
“你這叫什么話?你現在都億萬富豪了,事業還沒穩定嗎?聽媽的,先找一個女朋友。”程母白了一眼程勝。
“對,最好明年過年帶回來給我們看看。”程父也支持道。
聽著父母都讓自己找女朋友,程勝是一個頭兩個大。
“我看新聞上說,有好多女明星都喜歡你,是不是真的?”
程母帶著八卦心思問道。
程勝無奈至極,他沒想到有一天母親會看自己八卦新聞。
這尷尬的他腳趾頭都在扣地板。
“媽,網上的消息都是假的,那些記者為了博眼球和上熱搜,全都是胡說八道。”程勝解釋道。
“不管是真假,但你明天必須給我帶一個回來,要不然你也就不用回家了。”
好了!程母一槌定音,程勝嘴巴張了張,連反駁的機會都沒有。
“知道你媽為什么一定要你帶個女友回來嗎?”
看到程母離開,程父笑著道。
“為什么?”
程勝也好奇,以前老媽從不會逼著自己找女友。
“比你小兩歲的端六知道吧!”程父說道。
程勝聞,腦海里出現一個小胖子,小胖子算起來是他玩伴,小時候兩人關系還好,但長大后程勝才發現這小胖子居然喜歡背刺別人。
對于喜歡背刺的人,沒有人會有好感,程勝也是。
所以,兩人從初中開始,關系就疏遠了,加上程勝去了縣城讀高中,端六卻沒有再讀書,而是外出打工,至此之后,兩人就沒有再見過面。
“說那小胖子干什么?”程勝說道。
“他呀!在六月份帶了一個老婆回來,端六那個老爸和老媽就在村子里到處顯擺,你媽這不是羨慕了。”程父解釋道。
居然是這樣!
端六那家伙居然還能找到老婆。
人胖不說,長相也不咋的。
“他這是在外面賺大錢了。”
沒長相沒才華,能帶回來一個老婆,除了欺騙之外,就只有賺錢了,才會有女人跟著他。
騙人的話,那小胖子絕對不會,剩下只有賺到錢了。
“什么賺到錢!我可是聽人說了,他那老婆是從大山里托人買回來的。”程父不屑道。
“什么!買回來的?”
程勝驚呆了。
端六在外面打工了那么多年,不會連一點法律意識都沒有嘛?
這妥妥的法盲啊!
按照華夏國法律,如果買來的‘老婆’是被拐賣的婦女,則購買行為本身就構成犯罪。
根據法規,拐賣婦女是指以出賣為目的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的行為。
因此,購買被拐賣的婦女屬于該法條所規定的犯罪行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