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家銀行兌換所在長安、洛陽的初步穩定運行,雖然未能立即扭轉兩市物價飛漲、惡錢橫行的亂象,但就像在渾濁湍急的江水中打下了一根堅實的木樁,提供了某種新的可能性。寶鈔可十足兌換銅錢、且繳納賦稅有優惠的消息,逐漸從市井談資變成了部分人開始嘗試的選擇。然而,信用建立非一日之功,大多數人仍在觀望,寶鈔的流通范圍也基本局限于與官府相關的支付、部分大宗商品交易(尤其是鹽鐵茶等專賣品),以及那些為了省下一點稅錢而咬牙兌換的小商人。距離成為“人見人愛、通行無阻”的真正錢幣,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就在李瑾與籌辦處同僚們絞盡腦汁,思考如何進一步拓展寶鈔使用場景、打擊暗中作梗的舊錢利益集團時,一個來自廣州的突發事件,以及隨后在長安西市兌換所遇到的新問題,將另一個更為宏大、卻也更加棘手的議題,猝不及防地推到了他的面前――跨國貿易下的貨幣結算,或者說,外匯。
事件的引子,是廣州都督府一份加急奏報。奏報中提到,近來廣州港內,來自“大食”(阿拉伯帝國)、波斯、天竺乃至獅子國(斯里蘭卡)的海商,與本地及內地商人的貿易糾紛陡增,其中相當一部分,源于“錢貨計價”的混亂。
“……蕃商以金銀、香料、寶石、象牙等物,易我絲綢、瓷器、茶葉。然彼等多索要金銀或上等絹帛,不愿收受銅錢。即或愿收,亦對銅錢成色百般挑剔,壓低貨價。更有甚者,以其國所鑄金銀幣,強定高于市價之兌率,我朝商人苦不堪,紛爭不斷,甚有械斗,恐傷蕃客,有礙天朝體面,亦不利市舶之利……”
幾乎與此同時,長安西市大唐皇家銀行兌換所的主事也匆匆找到李瑾,稟報了一件棘手之事。
“……有波斯胡商,持金條及西域銀幣前來,欲兌換寶鈔。下官告之,本所只按朝廷定價,以金銀重量、成色折算為足色開元通寶,再按比例兌給寶鈔。然胡商不允,其銀幣乃波斯國所鑄‘迪爾汗’,在其國及西域價值穩定,要求按其自報比率,直接兌付寶鈔,且比率遠高于以其銀幣所含純銀按市價折算。下官未敢擅專,婉拒之,胡商憤憤而去,揚其商隊此后貨物,只以金銀或絹帛交易,拒收銅錢與寶鈔……”
兩件事,一南一北,卻指向了同一個核心問題:在大唐國內錢法紊亂、幣值不穩的背景下,原本就復雜的國際貿易結算,變得更加混亂和不利。外國商人(尤其是掌握大量金銀硬通貨的阿拉伯、波斯商人)利用大唐銅錢信譽崩壞、價值不穩的弱點,在交易中占據主動,要么拒收銅錢,要么肆意壓低銅錢計價,要么強行以其本國貨幣高價結算,導致大唐商人利益受損,國家財富(金銀)外流,甚至影響了朝廷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市舶稅。
李瑾敏銳地意識到,這不僅僅是簡單的貿易糾紛,更是一個將大唐寶鈔推向國際舞臺、同時規范乃至掌握對外貿易金融主導權的絕佳契機,也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如果寶鈔連本國商人都未完全接受,如何能讓外國商人認可?但反過來,如果能在與外國商人的大宗貿易中確立寶鈔的結算地位,其權威性和信用將得到質的提升。
他立即召集合適人員――包括戶部精通財稅的官員、鴻臚寺熟悉蕃情的官員、以及長安西市幾位與外商打交道多年、信譽卓著的大商人――進行緊急商議。會上,李瑾首次明確提出了“外匯”與“匯率”的概念,這再次讓與會者感到新奇與困惑。
“所謂‘外匯’,”李瑾在沙盤上劃出大唐與周邊諸國的簡圖,“簡之,即外邦之錢幣,或可用于與他國結算支付之金銀等物。而‘匯率’,便是我朝錢幣(如今是寶鈔和足色開元通寶)與這些外匯之間兌換的比率。”
他指向廣州奏報:“譬如,大食商人攜銀幣迪爾汗來購絲綢。過去,雙方可能直接以物易物,或以金銀重量計價,但過程繁瑣,易起爭執。如今我朝欲行寶鈔,便可定下一個規矩:所有蕃商入港,其攜帶之金銀、外國錢幣,須先至市舶司或指定官署,按朝廷統一公布的‘匯率’,兌換成我大唐寶鈔或官方認可的‘外匯券’,然后憑此在我朝境內購買貨物、支付稅款、乃至支付住宿運輸費用。同樣,我朝商人出口貨物所得蕃商支付的外匯,也須按此匯率兌換成寶鈔或銅錢。”
一位老成的大商人,何記絲綢莊的東主何世昌捻須問道:“相王殿下此議,若能行,自然便于交易,減少糾紛。只是……這‘匯率’如何定?若定得低了,蕃商不愿,貨物不來;定得高了,我朝商人吃虧,金銀外流。且各國錢幣成色不一,行情時有波動,如何能有一個固定之數?”
“問得好。”李瑾點頭,“匯率不能固定不變,但也不能任由蕃商自定。朝廷需設立專門機構,比如在戶部之下,或于大唐皇家銀行內,設‘匯兌司’,每日或每旬,根據廣州、揚州、泉州、長安、洛陽等主要商埠,由金銀行、大商號提供的金銀及主要外國錢幣的市價,結合朝廷對金銀的需求、對外貿易的總體策略,公布一個官方指導匯率。此匯率需相對穩定,但亦可酌情微調。同時,允許持有牌照的‘官定錢莊’或大商號,在官方匯率基礎上,有一個小幅浮動的空間,以應市場瞬息之變。”
他進一步解釋:“此舉有數利:其一,規范結算,便利貿易。商賈皆知匯率,結算有據,減少糾紛。其二,集中外匯,掌握主動。朝廷可集中掌握大量外匯(金銀及優質外國貨幣),用于必要的國際采購(如戰馬、特殊原料)或穩定金融。其三,推廣寶鈔。蕃商兌換得寶鈔,在我朝境內交易需用之,寶鈔流通范圍自然擴展至外貿領域,其信用因國際貿易背書而增強。其四,穩定幣值,防止金銀外流。通過匯率調節,可一定程度控制金銀流出,保護本國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