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條件談妥,剩下無關緊要的細節,等以后慢慢補充確定就行。
陳凡甚至沒有和江影廠談收益如何分配。
主要是現在就沒有制片單位和個人合作拍電影的先例。
武廠長的想法是,如果這部電影能多賺錢,那就用規定以內最高的價格付攝影機的租金,另外再支付一筆導演獎金給陳凡。
至于改編費用自然按最高標準支付。
這些加起來的話,應該有個大幾千上萬塊吧?
本來武廠長是想直接把這個跟陳凡說一說,可是想到陳作家隨便從小本子那里收一筆稿費,就是幾萬美元……。
再想到他還砸“巨資”購買攝影機、沖洗和剪輯設備,武廠長就有點心里發虛,到最后離開時也沒敢開口。
而陳凡盛情邀請武廠長三人留下來吃頓便飯、卻被堅定拒絕之后,也沒有多做挽留。
在門口目送著三人離開,按下遙控器,將大門關上,便開始思索這部電影要怎么拍。
我國的電影拍攝制度大差不差的經過了三個階段。
后世的電影攝制,有許多已經偏向于美國的制片人制度,也叫做“制片人中心制”。
當一部電影確定被立項時,首先要確定的,便是“制片人”。
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就是“組局”。
首先就是落實拍攝電影所需要的資金,最少也是啟動資金,并隨時與意向投資人保持聯系,以便可以保證當需要追加投資時,能有足夠的資本進場,確保電影拍攝不受影響。
其次便是選擇合適的導演,以及演員、攝影等其他劇組人員。
一般情況下,只有導演和演員需要根據劇本角色來選擇。……原則上是如此,但后來也發生了變化,誰給錢多、誰政治正確,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角色。
至于合不合適,那個已經不重要。
總的來書,在制片人中心制里面,制片人的核心作用幾乎無可替代。除非是卡梅隆、斯皮爾伯格那樣的國際頂級大導演,才有叫板制片人、甚至更換制片人的實力和地位。
否則包括導演在內,都要服從于制片人的指揮。
在我國電影界進入流量片時代以后,國內的投資人也借鑒了這種模式。
尤其是在某非典型著名導演……,對,說的就是郭小四。
當他連續造了幾團大糞,卻賺得盆滿缽滿以后,全國娛樂圈資本都仿佛看見了另一個世界。
隨便投點資金,找幾個差不多的導演,搗鼓一個狗屁不通的劇本,其實劇本通不通順都沒關系,反正等流量明星進場后會要求改劇本。
然后就是找幾個流量明星,拍一部爛片,號召韭菜主動送錢,票房隨隨便便就能破億。
若是順便洗洗米,票房高個十幾倍都很正常。
爛片時代就是這么玩的。
而在此之前,國內電影界基本上都是“導演中心制”。
也就是說,一部電影的核心人物是導演,不僅影片帶有導演個人濃厚的風格,包括整個劇組,也都完全服從于導演的調度。
在這種模式下,導演的任務自然格外重。
首先是導演發現一個好劇本,決定開拍。
他的第一步就是通知經常合作的小伙伴們,要開始準備了,把檔期留出來,然后去找資金。
當然,這是知名導演的路數,因為他們不怕拉不到投資。
若是默默無聞的新導演、小導演,第一步就變成了找錢。
找得來錢,什么都好說,找不到錢,一切休提。
從80年代后期到新世紀初期的二十多年時間里,幾乎都是這種模式。
其實這種導演中心制,還要得益于在1993年電影體制改革中催生的“獨立制片人”制度,讓電影制作有了更大的靈活性。
否則的話,導演可沒有權利去決定要不要制作一部電影。
那么在80年代以前,也就是現在,是什么中心制呢?
嘿嘿,計劃經濟,自然是計劃中心制!
比如說,上影廠接到上級部門的任務,讓他們先自己定個計劃出來,明年打算拍幾部電影,分別是什么類型,需要什么樣的資源、多少資金、多少職工才能保證完成。
拍攝計劃上交,領導看過之后,認為生活故事片太多,斗爭片太少,就給他們調整了一下,然后將任務單下達。
行,明年的拍攝計劃就這么定下來了。
然后負責生產的廠長組織開會,啊,編劇部的同志們,你們都可以開工了啊,幾個人一組,每個電影分別由一組或兩組人負責,集思廣益,先把劇本搞出來。
然后咱們廠總共有幾個導演,哪些是今年拍了戲的,哪些還沒拍,拍過的先等一等,沒拍的優先上。
這時候就是分果果,來,張三你負責這部戲,李四你負責那部戲,王五……
啥?
王五導演不會拍斗爭片,只拍過故事片?
那王五你下去,下次有故事片優先選你,這部斗爭片就交給剛才沒選上的趙六吧。
果果分完了,導演們便開始組建劇組。
這時候就要開始搶資源。
別看是同一個單位,但也得開搶啊!
比如說,廠里有十個正式攝影師,可今年就有7部電影要拍,那是不是有的劇組只能分到一個攝影師?
而且廠里資源有限,不可能支持同時拍7部戲,那就肯定有先有后,分到的人員也有好有賴。
你想先拍,還要分到能力強的職工,那就得靠搶。
怎么搶?
當然不是直接硬搶,那是犯法的,人家還不一定配合。
只能是靠導演一個個的去談,這時候人際關系好、聲望高的大導演就占便宜了,全廠職工幾乎是隨便挑,人人都樂意進他的劇組。
若是剛開始獨立執導的新人,只能苦哈哈地去找人拉關系,說不得還得塞兩包煙、請頓好飯。
其實到了這里,已經跟后世的導演中心制有些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