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到了這里,昏迷了半天一夜。1月20日上午醒過來,下午抓了一只甲魚吃。21日教6隊殺甲魚。22日上午楊隊長家殺豬,下午到大隊教殺甲魚。23日上午去4隊,下午去7隊,同日,所有生產小隊去公社拉電線桿。24日上午去8隊,下午去9隊,生產隊栽電線桿。今天是1月25日,要去大隊部教肖副隊長家里人做酸菜,生產隊繼續栽電線桿。”
陳凡將蘸水鋼筆插到竹筒里,臉色頗有幾分悵然。
都過去5天了啊,今天都第6天了,朱公安怎么還沒回音呢?
姜麗麗站在一旁,看著他寫的東西目瞪口呆,“這就是你寫的日記?”
陳凡奇怪地看著她,“啊,有什么問題嗎?”
姜麗麗看了看他,再看看本子上的字,“你寫的也太簡單了吧。”
在她看來,小學生寫的都比這個要強。
現在累積起來,共有大米250斤,臘肉16條,臘魚16條,棉花33斤、菜籽油11斤。
一塊木板削成腳板的形狀,下面一前一后釘著兩塊豎著的木板,再在鞋板邊緣鉆幾個孔,牽幾條麻繩,便是一只常見的農村木屐。
隨后一盤點,東西還真不少。
下雨天的時候,直接將木屐綁在穿了鞋的腳上,就可以避免被淤泥弄臟,還不容易滑倒。也有富貴人家在鞋板上裝一塊皮子,便可以直接光腳穿木屐。窮人想光腳穿,就要用土布多糊幾層,晾硬了做鞋面。
姜麗麗低著頭,也不吭聲。
陳凡想了想,“從大隊部的開始吧,一樣樣來。”
“哦。”
她現在都懷疑陳凡到底有沒有上過高小(小學一二三年級叫初小,四五年級叫高小)。
蘸水鋼筆并不是真正的鋼筆,跟鵝毛筆有點類似,就是一個筆尖后面接一根長長的筆管,要書寫的時候,用筆尖蘸墨水就能書寫,寫完了再蘸,很不方便,而且寫字的時候出水不均勻,剛蘸了水就很濃,然后越寫越淡,直至重新蘸水。
如果不是為了幫助記憶,正經人誰寫日記啊?
隨即將筆記本翻過來,揭開封底,打開最后一頁,“我現在要記賬,你幫我清點一下。”
這時候一雙好的皮質木屐要價2塊,價格還不便宜。
就這還是人家會計見陳凡像個讀書人,特意送給他的。
頓了一下,又說道,“這些肉魚也別干掛著,你自己吃飯的時候也可以割一點吃啊。”
陳凡將臉一板,“那我還收了你一雙棉鞋呢。”
以前沒有紙筆也就算了,他也不好意思找姜麗麗借,恰好昨天在9隊,他們隊上的會計送了他一個筆記本、兩支蘸水鋼筆和幾包墨水粉。
畢竟在他眼里,就教個殺甲魚,真算不得什么事,更何況6隊還給他算了工分的呢。
這兩樣東西陳凡都沒見過,剛開始他還不肯要,聽他們的隊長說這個不值什么錢,他才收下。
12個小隊,6隊就是幾身衣服鞋子,還有30斤米和半袋紅薯。剩下的11個小隊,有5個是陳凡自己去的,6個是劉掬匠去的,他去的地方就收一條肉一條魚,其他也給陳凡送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