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附骨蛆
永泰二十一年,春,上海縣。
經(jīng)過了數(shù)月之久,孫亦諧和黃東來終于又回到了這個當初出發(fā)的地方,重回了大朙的懷抱。
而當初留在此地,作為魏公公聯(lián)絡人的那位錦衣衛(wèi)總旗趙祎,自也早就在這兒做好了接應他們的準備。
列位,您可注意啊,是“接應”,不是“接風”。
雖然按照人之常情,雙諧和魏公公遠赴海外這么久、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任務回來,趙總旗無論是代表官方還是個人,給他們接個風,即設宴款待一下,那都是應該的……
但是呢,咱也知道,這次的任務從根兒上說,并不是什么露臉的事;本身皇宮里的國寶被東瀛使團盜走就已經(jīng)挺沒面子的了,萬一要走漏了風聲,讓一些不法分子覺得你紫禁城里的安保也就那樣兒,然后動起了歪心思,那可咋辦?再者,盜竊的后果并沒有用外交手段解決,而是靠著倆江湖人物去尋回的國寶……這又算個什么說法?難道我天朝上國對這幫蠻夷這點威懾力都沒有?連一件被盜的古董都要不回來?以及朝廷自己就沒人了嗎?得找外人幫忙?
還有,就算要吃喝玩樂,也最多給你們安排在出發(fā)之前,如今你們都返程了,烲龍璧也已經(jīng)在手,再去整這些節(jié)外生枝的事情……那萬一東西又丟了呢?這國寶從你們手里二次丟失的罪過,可比打一開始就沒找到還要大呢。
我這么一分析,想必諸位看官也就明白了,指望趙總旗給孫黃二人大排筵宴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了,甚至這“接應”,重點來接的都不是他們這兩個人,而是那烲龍璧。
您還別覺得這不近人情,給皇帝效命,大多數(shù)時候就是如此,只要你最后把任務完成了,那其他都好說,故事你怎么編都行,賞賜也絕對少不了;但要是東西沒拿回來,那就是“未能完成皇命”,僅這個“失敗”本身就夠治你罪的,至于你們在那過程中付出了多少努力、遭遇了多少客觀上的困難,這你說再多也沒有意義。
趙總旗和魏公公都是朝廷的老特務了,這些道理他們自然一清二楚,他倆也不跟雙諧整那虛的,接頭后直接就將上述那些門道跟孫黃二人挑明了,意思里你倆也別見怪,想要真正松懈下來,等回京復命后再說吧。
孫黃二人聽罷,稍微商量了幾句,便都覺得:那要不咱倆就在這兒把東西交接給公公和總旗,京城就不去了。
當然了,他倆肯定不是因為回來后沒人接風、跟朝廷置氣才這么說的,只是覺得繼續(xù)北上實在是不值當。
站在他們的角度,這筆賬其實很好算:
其一,找回烲龍璧的命令是皇帝在去年秋末下的,這小半年都快過了,他當初的氣兒鐵定已經(jīng)消了,而且冷靜下來想想的話,這事兒本身的確也不算大,所以很可能……此時皇帝早就把這事兒給忘了,孫黃現(xiàn)在去復命,并不會得到多熱情的召見。
其二,咱前文已細說過,雙諧在“十三死肖”事件中得到的封賞對他們來說差不多也到頭兒了,別的東西賞給他們,意義并不大,甚至會成為負擔,所以就算皇帝最后真挺熱情的要好好賞他們,結果也是帶來新的難題。
其三,中原套路太深,北上旅途不短;這種護送任務不僅是身體累、心更累,魏公公和趙總旗本就是朝廷的人,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但雙諧何必為了自己并不想要的一些賞賜再去遭那罪呢?就不如在這里把東西托付給魏公公和趙總旗,還能借此做個順水人情。
于是,孫黃自己商量完之后,便去找魏趙二人說了這想法。
魏謙和趙祎初聽他們的要求時,本來是不答應的,畢竟當初皇帝的命令是讓雙諧去取回烲龍璧,而魏趙兩人只是給孫黃當后勤的。
但隨后雙諧又給他倆算了筆賬,還把想好的“應對”一說,總旗和公公那心思就動了……
尤其那趙總旗,他暗忖道:這倆小子說得有道理啊,都過了這么久了,陛下日理萬機,恐怕早就忘了當初下的命令具體是什么了;即便還記得,只要烲龍璧最后順利送回,陛下肯定還是高興的,接著我們就按照這倆小子所說,把“兩位少俠稱自己是江湖中人、屢屢進宮多有不便,加之他們淡泊名利、不愿再受封賞,故才苦求微臣代他二人向陛下復命,還望恕罪”這套以退為進的說辭報上去,那陛下不可能會發(fā)怒啊,甚至會很感動,到時候論功行賞,不就都是我和魏公公來受著了嗎?
雙方這么一拉扯呢,最后魏趙二人便答應下來了。
這之后,魏公公和趙總旗一路護送烲龍璧回到京城,結果也確實如他們所預料的,早已淡忘此事的朱杝,在聽完兩人的匯報后,還真為雙諧的“高風亮節(jié)”感動了那么一小會兒,并在這股情緒下大加賞賜了魏趙二人,也算是皆大歡喜,當然那就不是咱要細說的事了。
咱還說回孫亦諧和黃東來這邊,告別了魏公公和趙總旗的
路遇附骨蛆
三人擠到人群靠前處,結果發(fā)現(xiàn),原來是墻上有新貼的告示,或者說……通緝令。
“本縣近現(xiàn)一盜匪,作案十余起,侵商擾民,甚是猖狂,據(jù)查此賊身形瘦短,常著夜行衣行事,輕功不俗,且每次作案后皆會在現(xiàn)場留下‘我乃曹樂’四字,今本縣懸賞緝拿之,如有線索者,當速至衙門通報,若后能憑線索緝拿此賊,或有人可直接活捉此賊,本縣當有重賞。”
由于當時的社會識字率不高,所以每每到這種官府貼告示的時候,都會有那熱心的識字之人在那兒念給圍觀的老百姓們聽,這次也不例外。
而看熱鬧的百姓們聽罷,也都會當場就七嘴八舌地開始議論。
孫、黃、胡三人在旁稍微聽一下就聽出來了,這個“曹樂”似乎是個義賊,就是劫富濟貧那種,當然這情況也沒讓他們覺得多意外,因為一般都是這種義賊才喜歡在現(xiàn)場留點簽名啊、信物啊之類的來標明自己的身份。
又聽了一會兒,他們便得知,原來這曹樂已經(jīng)在本地活動了將近兩個月,其作案目標呢,要么是那種愛欺負人的市井惡霸,要么就是那為富不仁或者做黑心買賣的商戶,且他也不會把人家家給搬空、偷的金額只是小施懲戒的程度,偷完之后他還會悄悄把銀子散給那些窮苦的百姓們,所以之前那么長的時間他都沒被通緝,甚至在民間得到很多擁躉。
然,就在昨天,這個曹樂竟然偷到縣太爺?shù)念^上了,只因縣太爺在前不久的一件民事糾紛案上收了賄賂,判了個不公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