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跟我們回去?!敝旒味嘶氐?,“事情查清楚之前,我不為難你,但你也不能走?!?
“什么?”雷不忌道,“無憑無據的就要我跟你們走?憑什么?”
這話說的……朱嘉端可就不愛聽了,他再怎么說也是江湖上有頭有臉的人物,而且他覺得自己現在是占了理、并已經做出一定讓步的了,若這樣雷不忌還要拒絕,不是做賊心虛是為甚?
這種在我們現代人看來類似強盜邏輯的、違背法制精神的想法,在那個年代的江湖上則是常態。
有實力、有勢力的一方,只要不草菅人命,就已經算是“公平”和“讓步”了;而弱者,是沒有資格談人權的,說句難聽的,哪怕你被殺了、殺錯了,最后殺你的一方也不過就是罰酒三杯……就這,也很難得了,因為大部分人連這三杯都不罰,對方根本就不會認錯、也不會再提這事兒。
今天朱嘉端能說出“再把事情查清楚”這種話,一是因為他本身也還不算多壞,二還是因為他看在了八荒拳圣的面子上。
雖然朱嘉端覺得報仇雪恨是天經地義的,但考慮到雷不忌的父親是那種單槍匹馬就能滅他廣行鏢局滿門的人物,他自然得謹慎點,至少保證自己沒殺錯人。
假如最后查證下來,鄭目開他們真的是雷不忌所殺,那即便是雷不畏來了,也無話可說,正道規矩——類似這種正道之間的無端仇殺,是理應填命的。
若是他八荒拳圣因自己兒子行兇償命而去尋仇,廣行鏢局完全可以公開請求其他所有的武林同道來主持公道……當然了,人家來不來,或者說要開些條件才來,那是另一回事。
“豈有此理!”朱嘉端見自己這般“忍讓”都被拒絕了,面子上有點過不去了,“我已再三退讓,并許諾會秉公處置,若你問心無愧,何懼之有?我看……人就是你殺的!不跟我走,就是想跑對不對?”
“好啦!都不要激動!聽我說句公道話!”這一刻,孫亦諧大喝一聲,隨即以“公道話”作引,提出了一個“折衷”的建議。
…………
當天下午,待雷不忌在衙門口的大牢內安頓完畢后,孫黃二人便又返回了客棧。
孫亦諧先前提出的建議就是——將雷不忌作為兇案的嫌犯,交給衙門看守,直到他們查出真兇為止。
而這事兒的擔保人,就是孫亦諧和黃東來,以及莫名其妙就被他倆給“代表”了的大朙朝廷;其原話是:“如果雷不忌跑了,朱局主你就來找我們這些擔保的好了?!?
他這個主意,既保證了雷不忌不會落在廣行鏢局的人手里,又在形式上限制住了他的自由,算是兩全了。
因為是“大哥”的安排,雷不忌自然也是同意的。
朱嘉端琢磨了一下,也行;人若是真扣在自己的手上,那他還得找人日夜看守,吃喝拉撒的伺候著,現在送衙門了他倒也省心。
但其實,這二者的區別還是蠻大的……
雷不忌要是落到了廣行鏢局那伙人的手里,即便不受到嚴刑拷問,肯定也得不到什么好臉色,每天給你吃點稀飯白粥,沒準還往你的咸菜里吐口痰什么的,那都有可能。
但進了衙門大牢,那就舒服多了。
前文提過,孫亦諧和黃東來現在在官府那邊是“便宜行事”,不管要干嘛,人家都得配合著點兒;就連這許州的地方官兒都得敬他們幾分,在獄里安排個中p級別的大牢那自是不在話下。
另外,他們還讓捕頭董萬盡快發動了城中的捕快們幫他們去打探情報……
江湖事,官府“一般”來說的確是不管的,但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有可以命令你們的人要求你們底層的人必須管時,那你們也不得不管了。
大約在傍晚時分,董萬就來到了城東客棧,將目前為止匯總到的所有關于這件案子的信息都詳細告知了孫亦諧和黃東來。
捕快,畢竟是專門搞刑偵的,在調查案情方面,比廣行鏢局那幫人又要強上不少;他們問到的東西,在方向性上就和那些只想“尋仇”的人不同,其內容更多、更深遠,也更容易還原出案情的全貌。
長話短說,將那些情報收集起來推演一番后,他們便發覺,有一個地方,很可能和鄭目開的死,以及當初他與葛世的那場決斗有關。
那處便是,許州城最有名的青樓——七柳幽闌。
正所謂打鐵要趁熱,孫亦諧和黃東來當晚便沐浴更衣、整冠束帶,雙雙都換上了一身有錢公子哥兒畫風的華服,欲去那煙花之地……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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