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女人見駱時宜上了心,自以為有談判條件了:你把你手里的孩子還給我,我絕對不摔死這孩子。
在她看來自以為發善心救人的都是蠢貨!
那料,駱時宜根本不吃這一套,一身反骨的把玩手里的刀:你當我是海螺姑娘啊,你說啥我給啥啊不給,反正著急的是你。
她頓了頓語氣,不按常理出牌:給也行......你花錢買回去。
她算是明白了,這女人要是舍得摔,早就摔了,說到底不過是舍不得這個孩子帶來的利益。
女人被她這話氣的半死,怎么會有這么不要臉的人,搶她的東西還要她花錢,惱羞成怒道:你要不要臉啊,這孩子本來就是我的!
這死妮子是把她當猴耍嗎
她見過駱時宜是身手,拳拳致命,總覺得是見過血的,這讓她不敢對駱時宜硬來,更害怕是部隊便衣!
可如果是便衣,那為什么只有駱時宜一個呢
駱時宜的身手太好,出現的時機又過于巧合,這讓不得不信心理的這個猜測,如果是普通的賊,早就卷了錢跑了,偏偏卻摸到她這搶走了孩子。
女人相信這只是駱時宜的緩兵之計,只要孩子在手就能談條件保命,孩子要真沒了,他們分分鐘都得陪葬!
駱時宜瞇了瞇眼,笑得蔫壞,:你的你要能讓孩子喊聲媽,我就還你。
女人:............
開什么玩笑,這兩孩子才幾個月,能開口說話不就是見鬼了!
駱時宜一副磨刀嚯嚯的模樣,大不慚的伸手:想要孩子,給錢啊,按你們的行情價給。
不給,一個都別想走。
女人咬牙,那雙眼的恨意幾乎要溢出來了,恨不得把駱時宜千刀萬剮,卻礙于她手里的刀,只能討價還價了起來。
而此時,天色漸晚,阿大帶了公安找了駱時宜說往西的幾條街都沒找到人販子,惹得公安不耐煩后,再三懇求后,說服公安回來那家院子,只是到了之后,看到綠色衣服后,立刻萌生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