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浩他們來到綠藤后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有第三起案子。
第三起案子的死者叫吳兆光。
他是被縱火燒死的。
之所以被方木認為可以并案,是因為火災發生時吳兆光的面包車擋住了消防通道。
而在半月前,他的車同樣擋住消防通道,阻礙了消防員的救援,導致有人被燒死了。
這是一個沒有公德心的人。
他的確害死了人,法律卻拿他沒有辦法。
最多只是罰款而已。
吳兆光符合殺手的目標理論。
方木并案的理由很明確,這是一個“大俠”在行俠仗義。
他在懲罰那些他認為有罪而沒有受到法律懲罰的人。
大俠在美劇里被稱作義警。
周浩以前對大俠還是很有好感的,但后來做了警察后才覺得如果人人都這樣行俠仗義,這個世界就亂套了。
亂世的時候大俠就是大俠,現在的法治社會,大俠就是罪犯。
人人都靠自己討回公道,倒霉的還是那些安分守己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