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在協議中寫道:將不會再對我的人身自由進行干涉,也不會繼續在多人場合故意讓我下不來臺。
無疑,對于這樣的協議我心動了。
我可以重新擁有自由出去的權利,而代價僅僅只是和林婉維持在別人面前的夫妻體面。
這完全可以說沒有任何問題。
雖然我對林婉現在沒有任何的像以前一樣熾熱的情感,甚至有的時候會抵觸林婉的種種行為。
可相比之下我并沒有損失什么,這份協議對我來說完全是利大于弊的。
我心動了,可我想不通林婉擬定這份協議的目的是什么。
僅僅是為了讓別人看見我們的夫妻情深還是說恢復她那深情地人設?
我覺得都不像。
現在的林婉心思太深我有些猜不透。
“哪有什么為什么,不過是你最近的所作所為對我本人帶來了極大困擾,我擔心它會影響到我的公司的風評。”
林婉毫不在意地說著,一邊說一邊從口袋里拿出時刻隨身攜帶的簽字筆。
這種隨身帶筆的習慣,林婉一直都有。
我想應該是在我離開的那個時候養成的。
因為擔心某一刻客戶愿意簽約而因為找不到筆往后拖就會容易毀約。
她對人的口頭約定從我離開之后就再也不會相信。
原來是為了公司,我了然。
我就說她怎么可能會突然給我這么好的條件讓我來簽這份協議。x